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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加快4G网络建设推进全省公交一卡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推动互联网创新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促进经济稳定可持续增长,吉林省政府出台关于积极推进该省“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中称,要深入实施“宽带吉林 ”工程,加快全光纤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建设,提升高速宽带网络服务能力,加快云计算中心建设,提高云计算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云计算服务水平。  发展互联网公共交通服务,在长春、吉林、通化三市公交一卡通试点基础上,逐步推进全省公交一卡通。加快全省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实现网上购票、手机购票、自助购票等线上服务。推广掌上公交、手机约车等软件应用,整合打车软件、租赁车辆和第三方劳务公司资源,发展互联网租车新模式。

    2017/05/20

  • 福建省加快物联网发展行动方案(2010~2012年)
    核心提示:物联网是继计算机、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之后,世界信息技术革命的第三次浪潮,已经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大力发展我省物联网相关产业,服务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物联网是继计算机、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之后,世界信息技术革命的第三次浪潮,已经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大力发展我省物联网相关产业,服务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福建省物联网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      (一)发展现状      产业发展初具规模。我省拥有传感器、网络传输、数据处理等基本完善的产业链,出现了一批在某些领域产品研发和应用推广全国领先的企业。据初步统计,2009年全省物联网产业年销售收入约100亿元,其中,传感网设备收入20亿元,传输网收入10亿元,物联网应用软件与系统集成收入70亿元。全省已有100多家从事物联网研发、生产、应用、服务的机构和企业。      技术研发部分领先。我省在传感仪表、自动化控制、电子回执、射频读卡器、自助终端、物联网操作系统级中间件平台、智能家居系统等领域的研发居国内领先水平,并已成立三个RFID应用研究中心,在技术成果转化方面初见成效。      应用市场持续拓展。我省产品在全国城市管理、智能监控、食品追溯、水质监测等系统应用较为广泛,传感仪表已进入国外市场,二维码智能识读机具、各式标签、智能卡、RFID读写设备、网络终端等已在国内广泛应用。通信运营商从2002年起就开始为行业客户量身打造集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和业务管理于一体的"全球眼"、"定位服务"、安全监控等物联网解决方案,积累了丰富的物联网运营经验。RFID等物联网技术在厦门入岛收费及高速公路运营方面得到了较好的应用。      通信网络设施先进。我省已经建成一个国内领先、初步达到世界先进技术水平的信息网络体系。高速有线和无线宽带网络覆盖全省,97%和100%建制村实现有线和无线上网,移动电话普及率、有线宽带、网站、网民、域名总数等相关指标分别位居全国第4~6位。福建是中国移动在全国进行TD-SCDMA试验网建设的首批省份之一,加上电信CDMA2000和联通WCDMA的3G网络改造建设,第三代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具备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和更大范围上推进泛在信息网络和无线信息技术应用的基础和条件。      (二)存在问题      福建物联网产业发展基础和前景良好,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物联网这一新兴产业发展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财政性产业研发和技术应用资金投入不足;二是缺少起点高、辐射面广、带动作用大的物联网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和高效的综合管理平台;三是信息资源共享不够,物联网成熟技术的先行先试推广应用比较困难;四是物联网标准制定工作滞后,不同企业同一技术产品不能互联互通,影响到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的规模效益;五是物联网的信息安全技术和管理能力有待提升;六是物联网技术适用人才缺乏。这些问题许多方面在全国是共性的,需要在今后的推进发展过程中逐步加以解决。      二、加快福建省物联网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服务民生为根本,以提高综合竞争力为核心,构建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和产业链上下游紧密协作的格局;整合各种资源,努力先行先试,通过推动物联网成熟技术的示范应用,带动我省物联网相关产业加快发展,促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      (二)发展目标      重点培育、扶持一批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物联网龙头企业;争取在传感器、核心芯片、关键设备制造等方面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促进物联网标识、感知、处理和信息传送等产业链条进一步完善;积极参与物联网操作系统级中间件平台等技术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逐步完善物联网研发体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及基础数据库。到2012年,争取全省物联网相关产业产值达到300亿元以上;物联网示范应用和技术研发及产业发展部分领域走在全国前列,重点行业示范应用效益明显,重点示范区域智能管理和民生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加快福建省物联网发展的主要任务      跟踪国际物联网技术发展方向,根据我省实际,结合产业发展带动,择优选择建设一批物联网行业性应用示范工程,坚持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实现以市场带开发,以发展拓空间,以需求促产业。      重点实施"129工程",即:1个物联网产业集群、2个物联网重点示范区和9类物联网行业应用示范工程。      (一)1个物联网产业集群      发挥基础电信运营商的汇聚互联平台作用、技术应用服务商在推动产业发展中的示范作用、软件和设备制造企业在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方面的支撑作用、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在跟踪国际国内先进技术和适用技术及管理人才方面的保障作用,以示范应用带动产品开发和产业发展,以市场资源开展招商引资,推动闽台深度对接,努力培育并争取形成从材料、技术、器件、系统到传输网络等较为完整的物联网产业链,包括:电子标签等芯片设计、生产;传感产品、读写设备、GPS、视频监视等设备研发生产服务;操作系统级中间件平台开发应用;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及系统集成;基于M2M新业务的电信运营增值服务;以及物联网相关服务商(调度、控制中心)的运行维护服务、技术评估与质量控制服务、人才培训服务等,逐步形成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物联网产业集群。重点扶持一批目前在全国领先的骨干企业,支持设立物联网技术研发专区,形成物联网产业发展的集聚区。      (二)2个物联网重点示范区      鼓楼示范区。依托福建移动传输网,以福州市便民呼叫中心12345平台为支撑,以智能交通为重点,突出城市管理、交通物流、公共安全、商贸流通、民生服务等惠民领域,重点做好城市网格管理、公共停车管理、社会治安防控、旅游自助导览、移动电子商务、社区居家养老等6类项目先行先试,建设海峡西岸省会智慧中心城区。      武夷山示范区。依托福建电信传输网,以"数字武夷"建设工程为基础,以智能旅游为重点,推进物联网先进技术在交通、物流、校园、城管、社区、环境监测等领域的应用,建设智慧武夷旅游度假城市。      (三)9类重点行业应用示范工程      1.工业控制类。推进智能精益制造、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控制和生产资产、设备的智能化管控,提升工业生产过程自动化水平和企业对生产经营的监控能力。      近期重点建设精益制造管控应用示范工程,由省经贸委会同省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各相关行业协会配合。      2.农业精细生产类。建设农业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完成风、光、水、电、热、肥和农药等数据的采集和环境控制,为农业生产全过程提供智能化服务,并有效提高农业集约化生产程度。      近期重点建设蔬菜瓜果信息溯源应用示范工程,由省农业厅牵头负责。      3.交通物流类。建立实时、准确、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管理和控制系统,实现交通运输管理的智能化,达到减少拥堵、降低汽车尾气污染排放、及时处理交通事故、提高物流效率的目的。      近期重点建设智能交通(电子车牌)示范工程,由省公安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信息化局配合。      4.商贸流通类。通过运用RFID射频技术,快速、有效、自动地采集仓储流通各环节的数据,实现远程监控管理;通过改造手机卡或是把手机号码与银行卡进行绑定等方式,实现手机支付、身份识别、门禁等服务,从而为商家、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仓储、购物和智能化的服务。      近期重点建设手机智能卡、智能仓储物流应用示范工程,由省经贸委会同省信息化局牵头,通信管理局及物流、商贸行业协会配合。      5.城市管理类。实现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对城市电、水、管道燃气、公交、环境卫生、旅游、市政管线设施、绿化景观、市容、公共卫生等城市"体征指标"进行信息监测和数据分析,促进城市管理的精细化、网格化和信息化。      近期重点建设城市管理网格化应用示范工程,由福州市政府牵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信息化局配合。      6.民生保障类。实现对食品、药品的生产、流通环节全过程智能化监控,追溯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信息,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和控制。      近期重点建设肉品安全追溯应用示范工程,由省食品安全办公室牵头,省经贸委、省农业厅、省信息化局配合。      7.环保节能类。对水环境、大气环境、空气质量、城市噪音、电力等实施自动化监测,为政府强化对环境、生态以及企业节能减排的监测与控制提供有效手段,促进节能降耗目标的实现。      近期重点建设智能电网应用示范工程,由省电力公司负责、省信息化局配合。      8.安全监控类。重点在矿山、危险品生产企业等领域实施安全智能监控,促进业务精细管理、安保预警、防灾减灾、整体防范控制、联动指挥等环节一体化的形成,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近期重点建设煤矿安全监控示范工程,由省安监局(煤监局)牵头,省联通公司等通信运营商和省信息化局配合。      9.公共服务类。围绕政府公共服务内容,推动国有资产管理、电子档案管理、校园智能管理和智能化健康监测、病人及残疾人生活服务、老人和儿童监护等,建设智慧服务型社会。      近期重点建设校园智能卡应用示范工程,由省教育厅牵头,省电信公司和省信息化局配合。      四、加快福建省物联网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引领产业发展      建立福建省推动物联网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完善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政策、资金、市场等各方面资源,向物联网产业倾斜,全面指导、推动物联网发展,包括物联网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和产业发展工作。将本方案纳入福建省"十二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物联网相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加大对物联网信息涉及到的国家安全、企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保护力度。      (二)示范带动,培育市场需求      学习借鉴国外、省外成功经验,结合我省实际,瞄准国内外成熟技术,以示范项目为载体,加大市场培育力度,促进物联网技术推广应用。物联网主管部门、行业运用部门、行业协会、通信运营商、技术设备提供商以及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等各方紧密联手,协力推进。对与国计民生相关、应用效益明显、对我省产业推动作用大、且先行先试已有成功案例的物联网应用项目,有关方面要给予充分重视,采取有关政策倾斜一点、政府财政扶持一点、运营商参与分摊一点、软件、设备提供商和系统集成服务商优惠一点等措施,推进应用项目示范建设。充分利用"6?18"、"9?8"以及国外、省外各类展会,开展我省物联网技术应用展示和项目对接活动。支持有关地市设立物联网技术研发专区,支持物联网示范区和重点企业建设物联网应用体验中心。      (三)推进项目,提升发展水平      加强产业招商和宣传推介,把物联网发展作为闽台产业深度对接重点,实行"以市场换技术",让出部分政府可调控的市场空间,吸引和承接国内外知名物联网企业落户福建,提升我省物联网发展水平。努力吸引国内外科研院所、高校到福建设立研发机构及与我省企业对接。重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积极促进闽、台、港三地优势企业合作交流,建设"两岸三地"一体化虚拟产业体系,实现互利共赢。鼓励我省增值电信服务商创新物联网应用运营模式,加大物联网商业开发。      (四)加大投入,扶持企业成长      我省软件业、高新技术、信息化等方面财政扶持资金要向我省物联网项目倾斜,同时,积极组织企业争取国家资金支持,重点扶持关键技术研发、重点领域示范应用、人才培育、技术评估和质量控制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分运用政府部门掌握的行政和市场资源,优先为物联网相关企业提供市场空间。我省财政性资金用于物联网技术应用及信息化建设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我省产品和服务。支持省内物联网企业参加境内外各类相关展览、国内外推介会、国际性及国家组织的资质认证等,在省内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向省外、国外拓展。      (五)完善平台,提高创新能力      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整合现有研发平台资源,推动建设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用户牵引、研究所与大学深度参与的海西物联网研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和参与有关标准制定,促进我省有优势、有条件的重点企业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近期重点建设完善物联网操作系统级中间件平台和物联网技术评估和质量控制服务平台。加快"无线城市"建设,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建设基于物联网的运营服务平台,推动运营商和省内重点行业的紧密合作。发挥行业协会和已经成立的"两岸三地"RFID产业联盟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密切跟踪国际物联网发展最新技术,加强与国家级研发机构以及国外、香港、台湾等区域的技术交流,在共性及关键技术、创新应用等领域有的放矢开展合作研发。依托省内高校和相关企业,切实加强物联网人才平台建设,成立福建省物联网专家组,积极鼓励省内高校完善学科体系建设,建设实训基地,开展职业技能资格培训,培养物联网人才。      (六)整合资源,营造发展环境      加强部门、地区间信息资源共享,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协调机制,提高公共信息共享程度。加强物联网安全研究,探讨建立物联网安全应用示范,同步规划物联网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机制,推动物联网安全产业发展。加快物联网与通信网融合发展。组建由政府牵头、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金融行业等参与的海西物联网联盟,协同开展关键应用推进、技术攻关、上下游产业化配套合作、技术和产品标准研制等工作,推动不同企业同一技术产品的互联互通。                                                文章作者:福建省信息化局

    2017/05/20

  • 无锡市制定物联网人才吸引三年行动计划
     为更好地推进物联网产业的快速崛起,迅速在无锡集聚物联网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应用的各类资源和要素,大力发展以物联网技术和产业为重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特制定更大力度吸引物联网技术和产业高层次人才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1113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人才资源是发展物联网产业的第一资源,人才优势是壮大物联网产业最具潜力、最可依靠的优势。“1113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就是要围绕重点培育发展的物联网产业为导向,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企业、急需和紧缺的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从2010年起,用3年时间,在物联网特色产业基地、企业和研发机构,引进并重点支持100名以上物联网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100名以上物联网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100名以上物联网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集聚一批物联网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形成物联网技术和产业的人才特区、人才高地。      二、指导原则      (一)高端引领。加大力度,引进一批掌握物联网产业发展核心技术和国际先进科研成果、具有开拓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一批熟悉物联网技术和产业发展、具备国际一流管理水平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      (二)创新机制。创新物联网技术和产业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制定适合物联网技术和产业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扶持措施,加大支持力度,最大限度地引进人才。      (三)统筹推进。坚持政府支持与企业自主引进相结合的原则,整合相关部门与各市(县)、区的资源,激发企业引进人才的动力,共同推进物联网技术和产业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      (四)服务为本。以服务为重点,围绕用好用活物联网技术和产业高层次人才,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为人才干事创业和实现价值提供机会和条件。      三、引进对象      物联网技术和产业高层次人才引进范围和对象,主要包括掌握传感器、二维码、rfid(射频识别)、多媒体设备等数据采集和自组织网络系统技术;各种网关和接入网络以及异构网融合、云计算等承载网支撑系统技术;信息管理、业务分析管理、服务管理、目录管理等物联网业务中间件和物联网应用子集系统技术,并经相关评审确定的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以及物联网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      (一)"无锡千人计划"和"530"计划引进的物联网技术和产业海外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主要是指依据《中共无锡市委关于以更大力度实施无锡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锡委发〔2009〕67号)和《市政府关于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06〕144号)引进的物联网技术和产业的初创式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嫁接式"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      (二)物联网技术和产业国内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主要是指取得物联网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硕士学位,且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且工作3年以上)或副高以上职称,在物联网产业领域内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并且能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带团队来锡创业的高层次人才;以及本地现有各类企业和科研院所(不含中央、部省属企业以及中央、部省属科研院所)引进,取得物联网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正高以上职称,能够携带物联网产业核心技术和国际先进科研成果,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并受聘担任项目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的高层次人才。      (三)物联网产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主要是指经无锡市相关部门认定的重点物联网企业,引进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硕士学位,且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且工作3年以上)或副高以上职称,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并受聘担任企业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      四、支持政策      (一)"无锡千人计划"和"530"计划引进的物联网技术和产业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初创式创业人才在创业启动资金、风险投资、商业担保、工作场所、住房公寓等方面享受《中共无锡市委关于以更大力度实施无锡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锡委发〔2009〕67号)和《市政府关于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06〕144号)规定的支持政策。"嫁接式"创业人才、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享受锡委发〔2009〕67号文件规定的安家费政策。      (二)物联网技术和产业海内外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的个人所得税,3年内按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留存部分100%标准,以奖励的形式给予返回。物联网技术和产业领军型人才及其团队,与现有物联网企业嫁接式发展,企业可给予领军型人才及其团队成员的股权激励,不受相关规定的限制,奖励股权100%予以兑现。在无锡建立的物联网企业,经评审认定的,100%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优惠待遇。      (三)物联网技术和产业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创办的企业,建立市级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如果与政府有补助合同的,按照合同执行;没有合同的,由政府按建设总投入30%的标准给予补贴。企业拥有的物联网技术核心知识产权,经评审认定的,可按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30%的标准作价入股。列入国家级物联网示范项目的,由政府按总投入30%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物联网技术和产业的海内外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以及"无锡千人计划"和"530"计划引进的物联网高层次人才的团队核心成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享受住房优惠政策。            1.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与"两院院士"同层次的外国科学院院士,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等奖项的一、二等奖获得者,或相当于该层次的高层次人才,由政府免费提供200平方米住房。在锡工作满8年,或5年内有突出贡献,且在无锡落户的,该住房产权归其所有。      2.担任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大工程项目负责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入选中央"千人计划"的创新创业人才;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在中国"500强"企业担任高级职务、具有国际一流管理水平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或相当于这个层次的高层次人才,由政府提供150平方米住房公寓,3年内免租金。在锡工作满3年,且落户无锡的,在本市购买商品房,按150平方米标准,由政府提供全市普通商品房均价50%的购房补贴。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在国内外物联网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优秀人才;在跨国公司、中国"500强"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具有现代经营管理水平的经营管理人才;或相当于这个层次的高层次人才,正高职称的按每月2000元、副高职称和博士学位的按每月1000元、硕士学位的按每月800元标准,3年内由政府提供租房补贴。在锡工作满3年,且落户无锡的,可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面积的经济适用房。      4."无锡千人计划"和"530"计划引进的物联网初创式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在锡工作满3年、且落户无锡的,在本市购买商品房,按150平方米标准,由政府提供全市普通商品房均价30%的购房补贴。      5.引进的物联网技术和产业高层次人才,在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享受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有关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不再重复享受《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的试行规定的通知》(锡委发〔2006〕62号)和《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四高"人才工程深化"人才特区"建设的意见》(锡委发〔2009〕44号)规定的安家费政策。      五、平台建设            (一)加强人才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成立之初当保姆、发展之中当导师、成功之后当保安"的要求,为物联网技术和产业高层次人才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优质服务。公安、教育、人事、外事等部门在护照签证、驾驶执照办理、子女上学以及家属就业等方面给予上门服务;工商、税务等部门在企业办理资金投入、工商税务登记等方面实行"一站式"办公,提供"一条龙"服务。"530"人才创业服务中心和项目促进中心要主动为物联网技术和产业高层次人才提供申报评审、政策咨询、人才招聘、猎头服务、薪酬设计、财务审计派遣、落户洽谈、项目签约、公司注册等系列培训和服务。      (二)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在无锡的物联网研发机构和企业,建设国家级物联网研发和工程中心,加快集聚国内外著名高校的物联网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鼓励和支持电信、广电和电力系统在无锡设立物联网研发机构,建设遥感、微纳技术基地、传感应用研发基地、信息技术集成基地、软件研发基地等基础研究平台。围绕企业技术创新共性需求,建设集研发、中试、小批量生产和测试于一体,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物联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测试服务平台、综合信息咨询服务平台。      (三)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协调作用,有效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物联网产业的信贷资金投入,搭建银企资金供需服务平台,加强银企之间的相互沟通,建立协调发展和良性互动的银企关系。鼓励和引导设立物联网产业投资基金、企业发展担保资金、投资发展风险补偿基金。加强政府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投资引导,鼓励设立创业投资机构和产业投资基金,吸引国内外风险投资及社会资金投向物联网产业,创造有利于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的融资环境。      六、组织实施      (一)物联网技术和产业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进工作,在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信电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保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二)"无锡千人计划"和"530"计划引进的物联网技术和产业海外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的评审,依据"无锡千人计划"实施细则,按现有评审模式操作。"无锡千人计划"和"530"计划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核心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保局认定。      (三)物联网技术和产业国内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的认定,由市经信委、市信电局、市科技局、市人保局、市国资委组织评审确认。      (四)物联网技术和产业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的个人所得税奖励、股权激励政策的实施,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其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贴的实施,由市科技局负责。      (五)物联网技术和产业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享受的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经市人保局确认后,在相关引才专项资金、人才发展资金中列支。其住房和购房政策,由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住保房管局负责实施。物联网技术和产业引进的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的免费住房,由人才引进的市(县)、区提供,符合条件的,该住房可产权赠与或按本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它事项      (一)本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计划由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本计划所涉及扶持资金参照《市政府关于整合设立市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意见》(锡政办发〔2010〕15号)执行。      (四)在锡中央、部省属企业和科研院所引进的物联网人才不享受本计划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江阴市、宜兴市政府可参照本计划另行制订相关实施办法,扶持资金按现有财政体制方式执行。

    2017/05/20

  • 舞好物联网“双刃剑” 政策须先行
       今年“两会”期间,邬贺铨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以来,不少地方政府纷纷将物联网作为支柱产业,起步迅速、期望值高,一些试点显示了物联网在产业支撑、社会服务、民生工程等方面的广泛应用前景,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产业边界不清、长远战略不明、全局协调不力、技术起点不高、应用力度不足,安全关注不够。对此,他表示,物联网是一把“双刃剑”,我国发展物联网既要清晰定义产业边界,使优惠政策有的放矢,也要在国家层面加强统筹布局,防止出现低端产能过剩、高端研发空白的局面。      邬贺铨认为,首先要明晰物联网的产业边界。目前国家尚无关于物联网的产品目录,产业边界模糊,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物联网产品目录,明确产业统计边界,使我国关于物联网发展的政策有具体的落实对象。      邬贺铨提出,发展物联网要放眼长远,加强战略部署。他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物联网发展战略,全面统筹研发、生产与应用,协调各地产业布局。一方面,要在核心技术中有所突破。目前我国传感器80%依赖进口,智能决策软件来自国外,不仅使物联网产品价格居高不下,而且核心技术受控于人带来安全隐患。核心技术的攻克需要在国家层面统筹安排,国家各类科技项目要很好地进行分工协调,通过国家项目支持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工程技术中心等建设,部署物联网在重点行业领域和若干重点城市的应用示范。另一方面,重视标准引领也应并驾齐驱。邬贺铨认为,物联网应用于各行各业,传感单元品种繁多,从规模化考虑对标准化需求迫切,催生了一批国际性、地区性和行业性的标准化组织,数量很多但又欠全面且权威性不足,所制订的标准彼此难以协调。国外物联网标准化零乱的局面在国内也同样存在,众多自称国家物联网标准的组织使产业无所适从。为此邬贺铨建议国家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物联网标准化的现状,政府出面组织物联网标准研究,强化对物联网标准的管理,尽快正式颁布物联网标准,协调国内有关单位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以物联网物体编码标识、解析体系等为重点,争取我国在物联网关键资源上的话语权。      邬贺铨最后指出,物联网的很多应用需要配套政策,物联网的信息资源的共享和隐私的保护需要有相应法律保障,需要人才培育以及创新体制机制。

    2017/05/20

  • 发挥gs1统一编码作用 助力茅台集团发展
    为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相关工作部署,提高企业对采用全球统一编码标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认知度,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服务农产品流通、食品安全生产等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茅台集团建立产品安全与符合国际规范的溯源体系,2017年5月15-19日,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张琳,中国自动识别技术协会代理秘书长唐成、编码中心信息化部产品信息与追溯应用开发研究室副主任贾建华组成工作组,赴茅台集团调研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产品编码及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情况并落实相关工作。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万波、贵州茅台酒厂(集团)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钟怀利、贵州茅台(集团)生态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邹兴与党支部书记黄叶强等人先后参加座谈,并就各自分管工作进行深入交流。 张琳一行首先到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包装车间、酿造车间等处调研并在企业举行座谈培训会。在座谈时张琳书记介绍了国家对食品安全及追溯工作的政策要求,特别是工作组送标准、送技术、送解决方案到茅台的工作目的。唐成、贾建华就有关案例进行了介绍,对茅台酒的延伸追溯提出建议。 万波副总经理对物品编码中心、自动识别技术协会推广国际通用、开放、跨行业的gs1全球统一编码标识系统和供应链管理标准,向茅台提供“国家食品(产品)安全追溯平台”和提升茅台建立全链条追溯标准化水平的解决方案表示感谢,认为契合茅台企业需要和茅台人一贯的追求卓越质量和为国争光的传统,更是茅台走向国际化的支撑。万波在座谈会上对茅台酒采用gs1国际规范实施从原材料到消费端可追溯表示积极跟进,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并作出了借鉴国家编码中心的“全球追溯评估标准”先进行自我评估、评价已有的rfid追溯方案,然后在国家编码中心和行业组织的支持下进一步推动全链条追溯的工作部署。他对编码中心和协会支持茅台集团下属的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集团)生态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采用gs1统一编码加入“国家食品(产品)安全追溯平台”合作协议的落地实施工作给予好评,希望下一步能将习酒等品牌纳入进去。 张琳表示,国家平台将继续免费为企业产品提供溯源支撑,为茅台提供国际领先的解决方案,更好地支持企业发展。 张琳一行还先后深入到位于鸭溪镇的贵州茅台酒厂(集团)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调研指导信息化、标准化工作,与董事长钟怀利交流;赴贵州省黔东南州的丹寨县,深入到贵州茅台(集团)生态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落实与编码中心、自动识别技术协会已签订的《全面采用gs1标准,实施食品安全追溯战略合作协议书》的相关内容,受到生态农业公司董事长邹兴、党支部书记黄叶强、副总经理雷良波等人的欢迎。工作组在生态农业公司生产车间指导选择信息采集的关键点和召开培训座谈会,拟定出分段实施追溯,尽快进入国家平台的计划。 据悉,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中国自动识别技术协会在2016年启动了“标签连接中国·服务千县万企”公益活动,通过龙头企业、集团用户引领、示范,直接有效地带动供应链上下游配套企业等参与方应用统一编码建立安全溯源体系,形成“统一编码标识”+“产品安全追溯”新模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要求,到2020年,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追溯体系,食品企业要向原材料的前端延伸追溯。编码中心、自动识别技术协会响应国务院号召,支持茅台集团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建立质量安全全程追溯机制,以责任主体和流向管理为核心、以gs1追溯码(商品条码加批次号)为载体,以及兼容企业原有编码规则,不增加企业负担,破解“信息孤岛”,实现相关信息“互联共享”的优势,推动茅台集团追溯管理与国内、国际市场的最高规范相衔接,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这对“国酒”的品牌建设,对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水平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 在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调研座谈 茅台酒厂(集团)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全球最大的复糟酒生产线 在茅台(集团)生态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调研

    2017/05/19

  • 国务院将5月10日设立为“中国品牌日”
    发挥品牌引领作用 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国务院将5月10日设立为“中国品牌日”本报讯 (记者徐建华)国务院近日正式回复国家发改委,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的5月10日设立为“中国品牌日”。具体工作由国家发改委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这是中国质量报记者从中国政府网获悉的。据悉,品牌是企业乃至国家竞争力的综合体现,代表着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的升级方向。当前,我国品牌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产品质量不高、创新能力不强、企业诚信意识淡薄等问题比较突出。根据联合国经发组织的统计,全球共有8.5万个品牌,其中著名品牌所占比例不到3%,却拥有世界40%以上的市场份额,名牌产品的销售额占了全球销售额的50%。当前,在500多种主要工业品中,中国有220多种产量居世界第一;但在世界品牌百强中,中国只有华为、联想两个品牌入围。为更好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经国务院同意,2016年6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实施3项重大工程,分别是品牌基础建设工程,围绕品牌影响因素,打牢品牌发展基础,为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创造条件;供给结构升级工程,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主要内容,从一、二、三产业着手,采取有效举措,推动供给结构升级;需求结构升级工程,发挥品牌影响力,切实采取可行措施,扩大自主品牌产品消费,适应引领消费结构升级。在需求结构升级工程中,《意见》明确提出,设立“中国品牌日”,大力宣传知名自主品牌,讲好中国品牌故事,提高自主品牌影响力和认知度。这是国务院首次发文提出要设立“中国品牌日”。此外,《意见》还要求要鼓励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平面、网络等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安排自主品牌公益宣传。定期举办中国自主品牌博览会,在重点出入境口岸设置自主品牌产品展销厅,在世界重要市场举办中国自主品牌巡展推介会,扩大自主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主要是希望通过宣传展示自主品牌,从而发挥品牌影响力,扩大自主品牌产品消费,适应引领消费结构升级。2014年5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提出“三个转变”的重要论述,即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2016年5月1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促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更好满足群众消费升级需求。同年5月26日,国办印发《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部署开展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专项行动,其中创品牌方面的主要任务是提高品牌竞争力、培育知名品牌、完善品牌服务体系、推进品牌国际化等,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夯实品牌发展基础,提升产品附加值和软实力,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中国质量报》

    2017/05/12